青年海外生活體驗貸款
http://www.nyc.gov.tw/b03.php?parRelatedTypeID=38&subRelatedTypeID=3
為鼓勵有志增進生活體驗之青年完成心願,特提供本貸款,協助青年透過國外自助旅行、遊學或打工度假,實現海外生活體驗夢想。
重點NOTE:
● 申請對象: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以上三十歲以下之青年。
2. 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紀錄者。
3. 申請者應檢附父母一方或具二、三親等尊親屬之同意書,並提供保證人一人。
4. 屬中低收入家庭者(家庭年所得在114萬元以下)優先辦理,並免提30%自備款。
● 貸款用途別之期限:
遊學及打工度假之期限至少一個月,自助旅行至少二星期。
● 貸款額度:
依其計畫所需資金之70%為上限,申請人至少需自備所需資金之30﹪之自籌款,餘額由本貸款貸放,貸款金額最高新臺幣12萬元。每人限申貸一次,不得重覆申請。(表示17萬資金,需自備5萬後申請,12萬透過貸款)
● 還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1. 最長五年,含本金寬限期最長一年。
1. 依承辦銀行徵授信規定辦理,並送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八成之信用保證。 (需確認,看不懂)
●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1. 申請人填具貸款計畫申請書(如附件一)
- 規劃構想:
(1) 擬前往之國家: 城市:
(2) 出國期間: 天,□自助旅遊 □遊學 ▓打工度假
(3) 機票(限經濟艙):新臺幣 元
(4) 生活費:約新臺幣 元
(5) 其他:(請以文字詳細說明,內容應包含下列項目)
http://www.nyc.gov.tw/b03.php?parRelatedTypeID=38&subRelatedTypeID=3
為鼓勵有志增進生活體驗之青年完成心願,特提供本貸款,協助青年透過國外自助旅行、遊學或打工度假,實現海外生活體驗夢想。
重點NOTE:
● 申請銀行: 臺灣企銀
1.依臺灣企銀基準利率(月調整)機動計息。 (需電話詢問規定)
● 申請對象: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以上三十歲以下之青年。
2. 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紀錄者。
3. 申請者應檢附父母一方或具二、三親等尊親屬之同意書,並提供保證人一人。
4. 屬中低收入家庭者(家庭年所得在114萬元以下)優先辦理,並免提30%自備款。
(3,4 項,須跟家人確認,並先申請證明。)
● 貸款用途別之期限:
遊學及打工度假之期限至少一個月,自助旅行至少二星期。
● 貸款額度:
依其計畫所需資金之70%為上限,申請人至少需自備所需資金之30﹪之自籌款,餘額由本貸款貸放,貸款金額最高新臺幣12萬元。每人限申貸一次,不得重覆申請。(表示17萬資金,需自備5萬後申請,12萬透過貸款)
● 還款期限及還款方式:
1. 最長五年,含本金寬限期最長一年。
2. 貸款貸出後,本金寬限期內按月繳納利息;本金寬限期後平均攤還本息。
(表示一年內先繳利息,一年後,平均一年還2萬5千元,平均一個月償還本金2000元)
● 保證條件:
● 保證條件:
1. 依承辦銀行徵授信規定辦理,並送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八成之信用保證。 (需確認,看不懂)
●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1. 申請人填具貸款計畫申請書(如附件一)
(1) 擬前往之國家: 城市:
(2) 出國期間: 天,□自助旅遊 □遊學 ▓打工度假
(3) 機票(限經濟艙):新臺幣 元
(4) 生活費:約新臺幣 元
(5) 其他:(請以文字詳細說明,內容應包含下列項目)
A. 簡易行程表:
B. 所需經費詳細預估
C. 旅行的經驗
D. 住宿的選擇
E. 自助旅行或遊學或打工度假的天數
F. 想要達成的目標等
- 計畫經費:(確認無自籌金時,此部分如何填寫,及可申請之金額)
(1) 自籌資金(至少需達預估經費之30﹪)
(2) 貸款金額
- 本申請書一式二份。
- 計畫核准後,應檢附相關書件影本,始行撥款。
- 自行辦妥旅遊平安或相關保險
(1) 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2) 學生證影本一份(非在學學生得免附)。
(3) 家庭年所得在114萬元以下者,檢具由國稅局發給之綜合所得稅所得資料清單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4) 出國簽證證明(打工度假者需另檢附與我國簽定打工度假協定之外國政府打工度假簽證)
2. 父母一方或具二、三親等尊親屬1人之同意書(如附件二),並提供保證人一人
3. 連同其他應備書件(如附件三)
(1) 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2) 學生證影本一份(非在學學生得免附)。
(3) 家庭年所得在114萬元以下者,檢具由國稅局發給之綜合所得稅所得資料清單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4) 出國簽證證明(打工度假者需另檢附與我國簽定打工度假協定之外國政府打工度假簽證)
(5) 機票購票證明
(6) 入學證明等相關書件影本。
六、立同意書人為二、三親等尊親屬者,申請人與之關係之證明文件。
● 資金需求
六、立同意書人為二、三親等尊親屬者,申請人與之關係之證明文件。
4. 以個人身分,向承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a. 依申請時間先後,先到先辦,屬中低收入家庭者,優先辦理。
b. 額滿、資金用罄或年度屆滿後停止收件,再由承辦銀行統一送保。
c.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所列橙色及紅色警示區域之地區不得前往(詳細清單可上網查詢,網址http://www.boca.gov.tw)。
● 申請人取得貸款資金後應按照計畫實施:
● 申請人取得貸款資金後應按照計畫實施:
1. 如經發現所貸資金移作他用,承辦銀行應按貸款利率加年息2.5%向申請人追溯補繳利息,並立即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2. 申請人應檢送之有關文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所提計畫書有虛偽不實或有其他違反本要點規定者,於未獲貸款前撤銷其申請資格;於獲貸款後撤銷其許可,並由銀行依前項規定辦理。
● 申請人未依約定按期還款時:
2. 申請人應檢送之有關文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所提計畫書有虛偽不實或有其他違反本要點規定者,於未獲貸款前撤銷其申請資格;於獲貸款後撤銷其許可,並由銀行依前項規定辦理。
● 申請人未依約定按期還款時:
1. 承辦銀行得依貸款利率加年息百分之ㄧ計收遲延利息,其授信異常資料之建檔處理、揭露期間及清償註記等,承辦銀行悉依相關規定報送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辦理。
2. 呆帳責任, 辦理本貸款之經辦人員,對其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依審計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得免除其一部或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並免除予以糾正之處置。
2. 呆帳責任, 辦理本貸款之經辦人員,對其非由於故意、重大過失或舞弊情事所造成之呆帳,依審計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得免除其一部或全部之損害賠償責任,並免除予以糾正之處置。
● 資金需求
1. 貸款資金新臺幣5,400萬元,由承辦銀行自有資金支應。
2. 信用保證專款及信用保證手續費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2. 信用保證專款及信用保證手續費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 詢問單位: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第四處 郭瑋芸
電話: 02-23566259
傳真: 02-23566287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第四處 郭瑋芸
電話: 02-23566259
傳真: 02-2356628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